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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身份病友
病理报告原发纵膈弥漫大b细胞
就诊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目前状态康复0-1年
最后登录20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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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买不到!”
“用不起!”
患上癌症后,经常听到不少癌友在讨论“特药”,吃不起的“特药”,到底是咋回事?特药就是未纳入医保的丙类药吗?特药到底能不能报销呢?我们一起往下看!
什么是特药?特药就是未纳入医保的丙类药吗?
想了解什么是特药,需要先了解国家对于药品的分类。
查询《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我们可以看到医保目录内药品主要分为甲类与乙类。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
一般来说,甲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是的,我们可以看到这里面并没有“特药”,也没有所谓的“丙类药”,因为“特药”、“丙类药”,并不是什么权威说法,而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代指。
“丙类药”通常是指没被纳入医保目录,不归属甲类或乙类,所以医保完全不报销的药品。
“特药”,可以理解为“特效、昂贵的特定治疗药品”,通常是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等重特大疾病的一些费用较高、疗效确切、副作用小,且无其他治疗方案可替代的特效药。

“特药”能用医保报销吗?
目前在医院、药房等购药渠道中,有一部分“特药”已经率先国谈成功,进而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在医院或“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以实现部分报销,主要包括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部分,但需注意医保支付标准、诊断、病种有明确限制。但也有一部分“特药”没纳入医保,不能报销。
纳入医保的“特药”如何申请报销?
不同地区具体申请方式有所不同,需咨询当地医保中心,大致流程为:
1参保患者使用特殊药品前须进行用药条件认定
由参保患者持疾病诊治资料在定点医疗机构相应专科就诊,由医生根据病情出具用药治疗方案,并填写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由医院医保科(办)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确认需要使用的特殊药品,经审核通过后,参保患者可享受特殊药品报销待遇。
2费用结算报销
参保人员经特药登记审核通过后,在特药登记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药品医疗费用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获得报销,个人只需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参保人员使用的门诊特殊药品已开通“双通道”购药结算的,可持特药登记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药品处方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购药费用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报销。
小贴士:特殊药品和门诊慢特病区别,特殊药品以“药”为依据,只报销药品;门诊慢特病以“病”为主,和病种相关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予以报销。·建议大家可以给医保中心打电话,明确申请条件,能办尽量都报了。
无法医保报销的“特药”困境亟待解决
而另一部分“特药”则暂未纳入医保,主要包括高端药、进口药,或者药在医保内,但限制适应症,患者只能通过外购药品满足临床治疗需求,这种类型的外购药费用是癌症治疗过程中的一笔巨大的开支,并且这笔钱,基本是自费。
还记得电影《我不是药神》里那位患癌老人哭着说:“4万一瓶的药,我吃了3年,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道出了无数癌症患者的困境。时至今日,虽然我国不断完善国谈药机制,很多癌症特药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但面对有限的医保额度和基础较大且日益增长的癌症人群,仍旧有很多患者不得不自费到院外药店购买“救命药”。
如何降低癌症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还需要国家和个人一起努力,包括广大患者及家属增强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国家降低药价等,相信在越来越好的医疗格局和治疗趋势下,癌症患者也能拥有更长的生存期和更好的生存质量!
总而言之,癌症这样的疾病固然可怕,但好在国家医疗水平在进步,有了更为有效的用药方式、更为先进的治疗手段,癌症治愈不再是幻想,要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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