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 29
- 您的身份
- 病友
- 就诊医院
-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原宁波鄞州人民医院)
- 病理报告
- 滤泡性淋巴瘤3A级
- 目前状态
- 康复5-10年
参加活动:1 次 组织活动:0 次
您的身份病友
病理报告滤泡性淋巴瘤3A级
就诊医院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原宁波鄞州人民医院)
目前状态康复5-10年
最后登录2024-1-19
|
发表于 2021-5-5 23: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取舍问题。
第一:通过2次化疗,尺寸已经达到预期(长径1.2公分)、如果彩超形态也尚可,不能因为suv活性稍高肝零点几就认为治疗没有达到预期。扁桃体病灶同样这样,炎症摄取也可以suv高的,也要结合镜检、核磁共振或者增强ct等等看扁桃体形态。比如这份petct的结果是考虑治疗后改变,起码petct的医生认为肿瘤性摄取的可能性并不大。
整体看,化疗是达到预期的。
主要问题是病人为7岁患儿,化疗+放疗是能治愈。不过回顾性几十年前的分析,患儿化疗+放疗会增大成年后患第二肿瘤的风险。
如果不放疗,那么就是继续化疗,一般2期的霍奇金淋巴瘤是化疗4-6疗程,届时依然有可能还有活性(虽依然未必是肿瘤活性),不过到那时说不定不放心又得放疗巩固(不放疗又担心复发后要付出更大代价)。
这个患儿,就算2个疗程后转放疗获得CR的概率都高的。3个疗程后放疗当然是可行的。
关键问题是家长有没有魄力化疗4-6次获得尺寸缓解但即使有争议活性而不放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