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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治云南省肿瘤医院,复发上海新华医院,再治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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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身份病友
病理报告NK/T细胞淋巴瘤
就诊医院初治云南省肿瘤医院,复发上海新华医院,再治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目前状态康复0-1年
最后登录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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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染上淋巴瘤以来,先后已经先后做了六次PET/CT,这还是后来医生要求再做PET/CT的时候,我找到了既拒绝了这项检查又不会让医生不爽的婉拒方法,否则已经是做了八次PET/CT检查了。价格便宜的在云南省肿瘤医院8000元一次(现在已经降价6000元一次),价格贵的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10000元一次。PET/CT做多了,就学习了些相关知识,注意听取了医生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及讲座,自己有了一些相关理解和认识,也常常就在淋巴瘤之家对PET/CT相关咨询的帖子进行回复,这样的回复有时是自投罗网,自找没趣,自己给自己难瞧。
纯理论的严谨高深的理论我不懂,我理解说的是通俗易懂的大白话,那么PET/CT与增强CT在淋巴瘤方面的检查,最大的区别就是能够显示唐代谢的摄取值,也就是SUV值,然而SUV值有生理摄取、炎性摄取和肿瘤摄取,具体是什么摄取,机器并不能直接做出判断,还需要结合临床症状鉴别,所以PET/CT报告检查结论描述,往往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在结论末尾加上了一句“请结合临床”,万一结论出了问题,可以把自己的责任撇清楚掉。看淋巴结的大小形态200元左右的B超就可以做到,区别病灶和淋巴结的性质增强CT和增强核磁共振就可以做到。我又多是看到和听到实际操作中的案例,先有病理确诊了,再做PET/CT进一步确认和分期。PET/CT检查费用,目前除深圳可以医保报销一半以外,没有听到其他的省份可以进医保报销,患者需要自费,对经济能力不强的患者,医生一般都是谨慎推荐。
我在回复淋巴瘤的诊断问题帖子里说,诊断过程中先取活检有病理确诊再做PET/CT分期,有患者家属指出了错误,他说先做PET/CT,“以PET/CT中SUV值早大处引导下去取活检”,说出了这是NCCN指南中的推荐标准,说我是乱否定NCCN指南把我吓了一跳。我在学习NCCN中可能是看走眼了,我进行了道歉。
有患者家属问“PET/CT检查是不是一定要做,不做会不会耽误治疗”,主治医的建议是可做可不做,自己选择不强求。我查看了一下他的资料,他已经有病理报告和增强CT检查结果,确诊了弥漫大b淋巴瘤,分期为4期,定下了化疗方案,且患者经济并不宽裕。我回复“PET/CT主要用来分期,已经分期为4期,没有必要做。化疗方案又不因为PET/CT结果而改变,就不会耽误病情。”。有患者指出我考虑不周到,提出“你没考虑到中期评估时的对比。”我回复“考虑了,淋巴瘤的评估对影像学的最低要求增强CT(费用医报可报销)就满足需要,最高要求才是PET/CT(该家属贵州自费8800元)。贴子中可以看出患者的经济能力不是可以随便花的那种,影像学检查能满足要求就可以了,没有必要锦上添花。这就像衣服的主要功能是用来保暖和遮羞的,经济不宽裕买200元的衣服就可以做到,没有必要买20000万元的。”
在网络空间又一次应证了“角度不同,认识不同,观点不同。”;应证了“公说公有理,婆说理更深”;应证了“网络上太多的观点,悄悄的看看就好,不要多嘴不要吱声”。
我这人是不是太坏了?自己做了六次PET/CT,观点却是不建议让别人随意做这项检查,“好事自己独享”。事实是做多了,知道了其中的一点玄机。当然,我的观点是针对像我一样经济上不宽裕的患者,要求完美的、钱多的你随意!
这是不幸的树木,它们也得了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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