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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AR-T
“年龄太大不能治?”“心脏不好不敢试?”“化疗没效果就没辙了?”
太多血液肿瘤患者被这些问题困住,明明听说 CAR-T 疗法能带来治愈希望,却因为各种 “伴随问题” 被挡在治疗门外。作为常年和淋巴瘤、白血病患者打交道的医生,每次看到这样的遗憾都格外揪心 —— 难道真的只有 “身体底子好” 的患者才能享受这项革命性疗法吗?
2025 年 10 月,《Transplantation and Cellular Therapy》(美国移植与细胞治疗学会官方期刊)发布了一份重磅专家共识,来自肿瘤学、血液学、心脏病学、感染病学等多个领域的 10 位权威专家,通过多轮圆桌会议和文献复盘,重新定义了 CAR-T 治疗的适用边界。
他们汇总了近 5 年的临床数据和真实世界经验,核心结论只有一个:没有任何单一因素能直接剥夺患者的 CAR-T 转诊资格。那些曾经的 “疑难杂症”,如今大多能通过多学科协作找到解决方案。
1 文献核心背景与研究目标
CAR-T 疗法的临床价值
CD19 导向的 CAR-T 细胞疗法(包括利基奥仑赛、阿基仑赛、替沙仑赛等)已彻底改变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治疗格局,在复发 / 难治性(R/R)大 B 细胞淋巴瘤(LBCL)、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套细胞淋巴瘤、滤泡淋巴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疾病中均展现出显著疗效。
例如,在三线及以上(3L+)LBCL 患者中,利基奥仑赛、阿基仑赛、替沙仑赛的 24 个月总生存率(OS)分别达到 51%、51%、44%;长期随访数据显示,阿基仑赛治疗 3L+ LBCL 的 5 年 OS 为 43%,利基奥仑赛治疗二线早期 R/R LBCL 的 4 年 OS 达 55%,替沙仑赛治疗 R/R 滤泡淋巴瘤的 2 年 OS 更是高达 88%,充分证明了该疗法的临床潜力。
核心问题:转诊障碍与患者流失
尽管 CAR-T 疗法疗效明确,但临床实践中患者的识别与及时转诊仍面临重大挑战。在社区肿瘤诊疗场景中,符合条件却无法获得 CAR-T 治疗的患者比例高达 41%;更关键的是,多数医生错误地将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的严格资格标准套用在 CAR-T 疗法上,导致大量潜在获益患者被排除在外。
此外,转诊延迟、对合并症的过度顾虑、多学科协作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 CAR-T 疗法的可及性难题。
研究目标
通过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6 月期间的专家圆桌会议及后续评审,明确 CAR-T 治疗患者资格的核心评估维度,提出 “无绝对禁忌、多学科协作、尽早转诊” 的核心原则,为临床转诊流程提供标准化建议,最终提升 CAR-T 疗法的可及性与患者获益率。
2 关键结论,CAR-T 患者资格的“非排除性” 评估体系
专家团队强调,无单一因素应成为 CAR-T 转诊的绝对禁忌,需结合患者个体情况、支持治疗进展及多学科协作综合判断,以下从核心评估维度展开具体解读。
患者基础特征
在年龄方面,传统 ASCT 通常限制患者年龄≤70 岁,但专家建议年龄不应单独作为 CAR-T 转诊的排除因素,需结合患者合并症、器官功能等综合评估。
临床证据显示,80 岁以上患者接受 CAR-T 治疗的疗效、不良反应(如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CRS、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综合征 ICANS)与 65-79 岁患者无显著差异,仅住院时间略长;且≥75 岁患者接受 CAR-T 治疗 3L+ LBCL 的 OS 与年轻患者相当,证明高龄并非 CAR-T 治疗的 “拦路虎”。
在体力状态评估上,传统 ASCT 要求患者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PS)≤2、卡氏功能状态评分(KPS)≥60,而专家认为即使患者体力状态处于边缘水平(如 ECOG PS=2),仍应转诊进行进一步评估 —— 因为疾病得到控制后,患者的体力状态存在逆转可能。
真实世界研究也证实,ECOG PS 0-2 的患者均能从 CAR-T 疗法中获益,仅体力状态更好者(ECOG PS 0-1)的生存情况略优。
疾病状态
CAR-T 疗法与 ASCT 在疾病状态要求上存在核心差异:ASCT 需患者对挽救性化疗有明确响应,而 CAR-T 转诊并不依赖化疗敏感性。
专家特别强调转诊时机的重要性 —— 疾病确诊为 “复发 / 难治” 后应立即转诊,最好在启动下一线治疗前完成,这是因为化疗累积会导致 T 细胞耗竭,影响 CAR-T 细胞的制备质量与最终疗效。对于高肿瘤负荷患者,需在 CAR-T 专家指导下进行桥接治疗(如使用双特异性抗体、苯达莫司汀等),将疾病控制至 “低负荷状态” 后再进行 CAR-T 治疗,以降低不良反应风险。
器官功能
针对心、肺、肾、肝等器官功能障碍,专家的建议均以 “多学科协作优化” 为核心,而非直接排除患者。在心血管功能方面,传统 ASCT 要求患者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NYHA)I-II、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 且无未控制心律失常,但 CAR-T 转诊中无单一指标(如 LVEF 降低)可作为排除依据,需心内科或肿瘤心脏病学专家协助优化用药。
临床观察发现,CAR-T 治疗相关的心血管不良反应多继发于 CRS(如房颤、低血压),通过提前调整降压药、监测炎症因子(如 IL-6、CRP)可有效控制,且不会影响患者生存结局。
肺功能评估上,传统 ASCT 要求肺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50%,但专家认为 CAR-T 转诊无需常规进行肺功能检查,仅对有临床症状(如呼吸困难)的患者进行肺科会诊即可。回顾性研究显示,肺功能指标与 CAR-T 治疗的 OS、CRS 及神经毒性无显著关联,即使是可逆性肺疾病(如感染后纤维化),经规范治疗后也不会影响 CAR-T 疗效。
肾功能方面,传统 ASCT 限制血清肌酐 <2mg/dL、肌酐清除率> 50mL/min,而专家提出透析患者或严重肾损伤者仍可转诊,需肾内科协作调整预处理方案。
临床数据表明,肾功能不全患者接受 CAR-T 治疗的疗效与安全性无显著下降,但需将传统清淋化疗(如环磷酰胺)替换为苯达莫司汀;需注意的是,急性肾损伤(AKI)仅发生于治疗后,且与 OS 降低相关,因此治疗后需密切监测肾功能。
肝功能评估中,传统 ASCT 禁止肝硬化患者参与,而专家建议肝硬化、肝酶升高(ALT/AST 异常)的患者仍可转诊,需肝病科评估肿瘤侵犯情况与肝功能储备。虽然肝淋巴瘤浸润、腹水患者的 CAR-T 疗效略差(OS 降低),但通过调整预处理方案(如减少化疗剂量),这类患者仍可获益;且目前无证据显示肝酶异常会增加 CRS 或 ICANS 的发生风险。
特殊情况
在感染状态评估上,活动性严重感染(如败血症)需先控制,但 HIV、乙肝 / 丙肝病毒携带者(病毒载量可控、无器官损伤)仍可转诊,需感染科医生制定针对性预防方案。对于疾病进展快、预后差的患者(如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可在强化抗感染治疗的同时启动 CAR-T 评估,避免因等待感染完全控制而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心理与认知健康方面,精神疾病(如抑郁、焦虑)或认知下降不应单独作为 CAR-T 转诊的排除因素,需精神科医生协作制定支持计划。
既往研究显示,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接受 CAR-T 治疗时,CRS / 神经毒性的发生率略高(需提前准备 ICU 资源),但疗效(OS / 缓解率)与无精神疾病患者一致,证明心理状态并非 CAR-T 治疗的 “禁忌项”。
社会支持是 CAR-T 治疗全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治疗后 2 周的密切监测需依赖照护者,对于无亲属支持的患者,可通过 “付费照护 + 远程随访” 的模式解决;同时,需重点关注社会经济因素(如贫困、交通不便),通过医保政策衔接、跨中心协作等方式,降低非医疗层面的转诊障碍。
其他特殊人群
对于自身免疫病患者、肥胖患者或有实体器官移植史(SOT)的患者,专家明确这些情况均非 CAR-T 转诊的禁忌,其中 SOT 患者接受 CAR-T 治疗的缓解率与无 SOT 者相当,且无显著排异风险。
对于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的患者,继发 CNS 淋巴瘤(sCNS)的患者仍可转诊,尽管利基奥仑赛、阿基仑赛治疗 sCNS 的疗效略低于整体 LBCL 人群,但由于传统治疗手段有限,仍建议对这类患者进行 CAR-T 评估。此外,针对克隆性造血(CHIP/CCUS)患者,目前相关证据不足,暂不排除转诊,需结合患者具体情况进行个案讨论(部分研究提示 CHIP 可能增加神经毒性风险,但尚无明确结论)。
3 临床实践指南转诊时机与全程管理建议
转诊时机
CAR-T 治疗的最佳转诊节点是疾病确诊为 R/R 后,由首诊肿瘤医生立即转诊至 CAR-T 专科中心,最晚不应晚于启动下一线治疗前。早期转诊的关键意义在于,可预留足够时间进行 T 细胞采集、制备(约需 3 周)与桥接治疗,避免化疗导致的 T 细胞耗竭,从而提升 CAR-T 细胞产品的质量与最终疗效。
治疗前管理
对于高肿瘤负荷患者(如肿瘤直径 > 5cm),需在 CAR-T 细胞制备期间接受桥接治疗,但治疗方案需由 CAR-T 专家指导,避免使用影响 T 细胞功能的药物(如某些 BTK 抑制剂)。多学科会诊(MDT)是治疗前管理的核心,心血管科医生需优化患者基础病用药,感染科医生需筛查并控制潜在感染,精神科医生需制定心理支持计划,肾内科医生需调整透析方案(针对肾功能不全患者),通过多学科协作确保治疗安全性。
治疗后监测
根据 FDA 最新调整,CAR-T 输注后患者需在治疗中心附近监测的时间从 4 周缩短至 2 周,禁止驾驶的时间从 8 周缩短至 2 周,这一调整可显著降低患者的地理与经济负担。
在分级监测策略上,输注后 2 周内需住院密切监测 CRS(如发热、低血压)与 ICANS(如意识障碍、癫痫);2 周后至 1 年内,可转至社区医院随访,重点监测迟发性血细胞减少、感染(需长期抗感染预防)及第二原发肿瘤(中位发生时间为 10 个月);1 年后,需每年复查 PET-CT 与免疫功能,评估长期缓解情况与免疫重建进度。
4 核心建议与临床意义
对临床医生而言,需更新 “CAR-T 资格评估” 思维,摒弃将 ASCT 标准套用在 CAR-T 疗法上的做法,建立 “无绝对禁忌” 的评估逻辑,重点关注 “患者能否耐受治疗、是否有多学科支持”;同时,首诊肿瘤医生需准确掌握 “R/R 疾病定义”(如一线免疫化疗 12 个月内复发、二线治疗无效),确诊后立即启动转诊流程。
对医疗机构而言,需强化多学科协作(MDT)机制,建立固定的 CAR-T MDT 团队(含血液科、心内科、感染科、精神科、社工等),每周开展会诊以优化患者评估与管理方案;此外,可利用远程医疗(Telehealth)为社区患者提供早期咨询,减少转诊延迟。
对政策与医保层面而言,需推动 CAR-T 治疗纳入 “按疗效付费” 模式(如患者未达完全缓解则返还部分费用),缓解患者经济负担;同时完善跨中心转诊机制,明确社区医院与 CAR-T 中心的分工(社区负责随访监测,中心负责治疗实施),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5 局限性与未来方向
该文献的证据部分存在一定局限,部分结论(如肾功能不全、自身免疫病患者的长期疗效)基于小样本回顾性研究,需更大规模前瞻性数据验证;此外,社会经济因素(如医保覆盖、交通成本)、儿童患者的特殊评估标准未纳入讨论,需后续研究补充。在技术迭代方面,体内 CAR-T(如 LNP 递送 mRNA 直接在体内生成 CAR-T)等新技术可能进一步突破现有制备与转诊限制,未来需关注其临床转化后的资格标准更新。
总结
该文献首次明确了 CAR-T 治疗的 “非排除性” 资格评估体系,核心原则是 “尽早转诊、多学科协作、无绝对禁忌”。这一建议不仅为临床医生提供了标准化的转诊指南,更打破了传统治疗中 “合并症 = 禁忌” 的固有思维,有望显著提升 CAR-T 疗法的可及性,让更多复发 / 难治性血液肿瘤患者获得 “治愈” 机会。
资料来源: https://doi.org/10.1016/j.jtct.2025.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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