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 383
- 您的身份
- 病友
- 就诊医院
- 北京协和
- 病理报告
- 滤泡性淋巴瘤1-2级
- 目前状态
- 康复10-20年
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您的身份病友
病理报告滤泡性淋巴瘤1-2级
就诊医院北京协和
目前状态康复10-20年
最后登录2025-5-11
  
|
发表于 2016-3-4 09: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和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员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