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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合同续/解聘等问题汇总信息如下(帖子继续用大白话写,具体法律条文可百度),供参考:
1、医疗期:癌症这类重大疾病,医疗期第一个不受你工作时长限制,其他病种是受工作时长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基本有24个月医疗期。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医疗期基本按你治疗时常来算的,举个例子,你的治疗是6次化疗,然后就结疗了,然后医生建议你休养半年,这个时候你的医疗期就是到你休养结束,这期间用人单位是要给你发工资的,而且不得解聘。
2、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病假工资给,最底线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3、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双倍赔偿起(这种情况下基本就是踩到红线了,申请仲裁基本也会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医疗期满,就是按正常情况处理了。
4、一般大点的企业都有工会,可以尝试联系工会(企业自己的或者当地总工会)申请重疾救助。
5、有部分企业还会有企业集体保险or互助基金,可以问下HR相关要求,这块也能解决一部分治疗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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